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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妮爷很有钱,妮爷要开公司(1 / 2)

《歌迷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错看小说网52cuokan.com

“其实我一开始是想请你加入我组的乐队,当主唱。”

中午,外卖送到了,大家一起来到外面的休息间,戴羽妮没什么架子,端起起一盒烧鸭腿饭,也学着两个妹妹,盘腿坐在茶几前,准备干饭。

“乐队?主唱?”

杨谦有些疑惑,他之前以为戴羽妮说的谈生意是专门搞网红孵化的M机构想要签他下来,结果戴羽妮好像不是这个意思。

“对啊,之前我当主唱的时候是唱摇滚的,不过风格没定死,你要是想唱民谣也没问题,现在很多音乐节都有民谣单元了。”

“不要觉得我这个乐队是乱玩的啊,其实我组这个乐队,也是有给大家开工资的,你如果当主唱的话,我可以给到你一个月三万块的工资。”

可能是怕杨谦误会,戴羽妮还郑重地给杨谦解释一下。

“还有工资?”

杨谦对乐队的了解不多,但在他印象中,乐队应该都是一群人因为兴趣爱好凑在一起租的表演团队,除非很出名,不然都是苦哈哈。

怎么还会有工资?

而且三万块应该还不错了吧?

杨谦在荷城当一个小记者,转正后一个月的工资才六千多……

“确实是有工资的,不过那是驻唱乐队,在酒吧或者club里面固定表演,而且也没有说给固定工资,一般都是按场来算的吧?”

杜讯倒是比较了解这些,只是他那时候的市场行情跟现在的不一样,他也不知道三万块多不多。

但问题是,杜讯不觉得杨谦有必要去加入一支乐队,还要去酒吧驻唱,他都不是走这条路子的人。

当然,现在杜讯没有当着戴羽妮的面跟杨谦直说,杨谦这么聪明的人,应该有自己的判断。

戴羽妮听了杜讯的话后,也是赞同地点了点头:

“是这样,不过我乐队跟其他的要去驻唱的乐队不太一样,我们基本上不出去驻唱,一般就是练习,为参加那些音乐节练习。如果是出去唱歌,那也是因为要锻炼一下,去我几个朋友开的酒吧或者livehouse,他们友情提供场地给我们表演一下。”

“那你这个乐队没收入来源啊,参加音乐节就算有一点出场费,那也没多少钱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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