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克蕾雅·史密斯。
我来自1936年的美国纽约,只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。
没错,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如此。
我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,还当上了学校的啦啦队队长。
直到认识了艾丽莎,知晓了世界树、大都会和暮光之城的部分秘密。
我的人生从此改变了。
我被那个奇妙的地方深深吸引,于是义无反顾的去往了欧洲。
在我生活的年代,对于一个学生来说,漂洋过海,孤身一人,这简直是疯子的举动。
但是对于我,也许再正常不过了。
说到底普通只是自欺欺人,我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是个怪胎。
我是个超能力者。
是的,哇喔。
我知道你想的是什么。
美国的超能力朋友称呼我为“追光”的克蕾雅。
蠢到家的绰号不是吗。
我确实能发射光线,却从不追着光跑,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称呼我。
他们只是说这很酷。
太烂了,还不如艾丽莎的绰号“光辉”好听。
我可不想当什么超级英雄之类的什么人。
几个二货想到穿着蒙面的五颜六色的奇装异服来掩饰身份。
尤其是汤姆的弟弟,那个能喷出丝,会爬墙,像个蜘蛛一样的能力者,竟然真的穿着红红的连体衣服跑出去行侠仗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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